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哪些(解读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
- 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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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2005年11月10日经原中国银监会主席会议通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5号公布实施!自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河南村镇银行的线上系统显然受此文件约束。文件明确电子银行业务是指商业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通讯通道或开放型公众网络以及银行特定自助服务设施获客户建立的专用网络,向客户提供的银行服务。电子银行业务包括利用计算机和互联网开展的银行业务(网上银行业务),利用电话等声讯设备和电信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电话银行业务),利用移动电话和无线网络开展的银行业务(手机银行业务),以及其他利用电子服务设备和网络,由客户通过自助服务方式完成金融交易的银行业务。
同时不仅限于银行,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办具有电子银行性质的电子金融业务,适用本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电子银行业务的有关规定。
储户交易的主体是村镇银行,按该办法第八十九条规定 金融机构在提供电子银行服务时,因电子银行系统存在安全隐患、金融机构内部违规操作和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的,金融机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那么显然应该由涉事的村镇银行承担责任,储户(客户)没有任何责任。按该办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金融机构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要求,尽到了电子银行风险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相应职责,但因其他金融机构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外包服务商失职等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由其他金融机构承担相应责任,但提供电子银行服务的金融机构有义务协助其客户处理有关事宜。此项事件中有没有其他金融机构?外包服务商是不是银行的服务商?(君正智达是为银行提供数字化转型的服务商)
再回到昨晚河南银保监会和河南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的“回应”:针对近期个别村镇银行线上服务渠道关闭问题,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负责人6月18日表示,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禹州新民生等村镇银行线上交易系统被河南新财富集团操控和利用的犯罪事实已初步查明,相关资金情况正在排查。河南银保监局、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责成相关村镇银行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侦办案件,做好资金信息登记和后续处置工作,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提醒相关群众配合做好信息登记工作。
从该“回应”看1、明确了是村镇银行的线上交易系统,不是什么“假系统”。此系统肯定在《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范围内。2、村镇银行线上系统被XCF操控和利用,肯定是属于“其他非客户原因等造成损失”范围内。3、责成相关村镇银行做好相关工作,能说银行没有责任是置身度外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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